對于釣友們而言
釣魚便是
世間閑娛萬千種
唯有釣魚醉其中!
提拉魚線,看看你會釣到什么?

哇,是條大魚!
但這條魚的懸掛位置
卻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
7月5日上午
來安縣交管大隊接群眾舉報
新安鎮有一車輛行駛途中
用一條大魚遮擋號牌
民警迅速鎖定嫌疑車輛
經了解
當事人外出垂釣時釣到大魚
為了炫耀便將大魚
掛在了車輛的后備箱外
在駕車行駛的過程中
大魚遮擋到了號牌
目前
交警已對該男子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9分:
(一)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四)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六)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七)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安徽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行車上路務必遵規守法
分享快樂要選擇正確的方式
千萬不要讓開心事
成為違法的借口
轉自:安徽公安交警在線
來源:宿州交警
原標題:男子炫耀釣到大魚掛后備箱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