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三無”“山寨”、過期食品,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農村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時間:2025-07-14 13:51 來源:北京市場監管微信號 原文:
什么是假冒偽劣食品?


假冒偽劣食品是指偽造、冒充、摻雜、過期等違法違規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在農村地區,通常表現為生產、銷售“三無”食品、“山寨”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無”食品
通常指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明、無生產廠家,來路不明的食品。因缺乏必要標識信息,可能帶來食品安全隱患及維權困難等問題。
“山寨”食品
通常指模仿知名品牌的商標或者包裝等,以低價吸引消費者的食品。可能存在原料劣質、生產工藝不達標、營養成分嚴重不足等問題。
過期食品
通常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因超過保質期,食品可能會出現微生物大量繁殖、油脂氧化酸敗、蛋白質腐敗變質等問題。
同時,需警惕虛假宣傳和違法宣稱功能等違法行為。常見于虛假宣稱“降壓、降脂、減肥”等功能的普通食品或者宣稱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保健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會非法添加藥物等非食用物質成分,食用后會危害人體健康。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
01
仔細選購定型包裝食品
選擇證照齊全的正規商店,仔細查看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成分表,不貪圖便宜,不購買無標識、包裝破損、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的食品。
02
理性購買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藥品,購買前應咨詢專業人士,認準包裝上的“藍帽子”標識,通過正規渠道購買。
03
科學儲存和食用食品
所購食品盡量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貯存時需符合要求,如常溫、避光保存、冷藏保存和冷凍保存等;超過保質期后,切勿食用。
04
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消費中發現假冒偽劣食品,留存購物憑證,可通過12315、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或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及時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