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要不添加!龍口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全市學校及幼兒園食堂食品添加劑規范使用告知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24)等法律法規對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提出以下要求:
核心原則
“非必要不添加”原則,這是中小學、幼兒園食堂食品添加劑管理的首要原則和根本要求。秉承“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的原則。必須嚴格限制使用范圍和用量,優先選擇不含食品添加劑的原料和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加工方式。
禁止使用范圍
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這是明確禁止的“紅線”。
除禁止亞硝酸鹽外,還應嚴格限制甚至禁止使用人工合成色素(如檸檬黃、日落黃、胭脂紅等)、甜味劑(如糖精鈉、甜蜜素、安賽蜜等)、防腐劑(如苯甲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鉀鹽等)等。
嚴格食品添加劑管理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2024年11月印發的《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確食品添加劑管理要求,主要有以下四點:
1.食品添加劑專人專柜保管,標注“食品添加劑”字樣,并與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等分開存放。
2.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明確允許使用的種類和最大用量,做到計量使用、專冊記錄,保存詳細的使用記錄,包括使用日期、種類、用量及相關負責人員信息。
3.用容器盛放開封后的食品添加劑的,應在容器上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使用期限,并保留食品添加劑原包裝。
4.嚴禁采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管理是校園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關系師生的健康安全。學校必須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最嚴要求,按照食堂食品規范操作流程采購、貯存、加工制作,確保學生在校吃的安全,讓家長放心。
龍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