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作出“假一賠十”等高于法定標準的承諾是否有效?
時間:2025-07-14 08:42 來源:江蘇市場監管微信號 原文:
普法周歷


第六十一期
問:經營者出于承諾保障商品質量、吸引消費者購買等目的,常常作出“假一賠五”“假一賠十”甚至“假一賠百”等高于“退一賠三”等法定標準的承諾,該承諾是否有效?
答:有效。雖然經營者作出的承諾高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三倍賠償標準,但該承諾構成消費者與經營者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的內容,經營者應依約履行。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經營者以商業宣傳、產品推薦、實物展示或者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對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售后服務、責任承擔等作出承諾的,應當向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履行其所承諾的內容。
供稿:法規處